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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科事件为何愈演愈烈

  近日,网传张继科用前女友私照抵赌债一事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曾经的大满贯乒乓国手一夜“塌房”。截至4月5日,与此事有关的微博话题46次冲上全国热搜榜,参与讨论发声的微博用户数量超700万。彼时的天之骄子,此刻已然深陷舆论漩涡。

  这场风波的开端,大概要从3月30日一位博主发文爆料说起,博文中“张继科”、“照片”、“抵债”等字眼,很快引起网友种种猜测,一时间众说纷纭。

  就在上述爆料博文发布2小时后,张继科工作室反应迅速,当即发表声明对爆料内容作出否认。同时,声明内容还表示,张继科方面将委托律师取证,对重点侵权用户提起诉讼。对于多次见证知名人士塌房翻车的广大网友来说,张继科方面的声明显然无法让他们信服。事件的发酵并未因一纸声明而停止,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果然,在张继科方面发布声明4小时后,媒体人@李微敖 半夜发布的一条微博,让此事的热度再次升级。尤其博文中提到“张继科将景女士的私人视频,传给他人,此情况属实。”让被此事波及的女主角清晰起来。

  随后@李微敖 再度发文将此事背后的隐秘描述得愈发详细,鉴于李微敖的媒体人身份,以及两次发文所透露的信息,事件的走向对张继科愈发不利。

  4月1日,媒体联系到张继科本人,当被问及是否因欠债传播他人隐私视频时,张继科表示“没有”。但当媒体继续追问是没有欠债还是没有发照片时,张继科没有回答,直接挂断了电话。

  紧接着4月2日,就在张继科发声否认后的第二天,@记者郝成 在微博上发出一张欠条的照片,照片中显示的“500万”与此前媒体人@李微敖 所说的信息相吻合,并且李微敖还再度发布长文,曝出了更有分量信息。

  李微敖的长文中曝光了张继科的借贷合同,并表示自己会认真积极地应对张继科方的起诉。随着越来越多的博主发声为此次事件提供佐证,网友讨论的风向也随之发生微妙的转变,网友和媒体开始在张继科以往经历中寻找更多蛛丝马迹。

  有博主发现,景甜曾在节目中表示2019年经历过长时间的痛苦低沉,而张继科和景甜正是于2019年宣布分手。

  更有媒体发现,张继科被曝欠赌债一事似乎也不是凭空捏造,因为这并非是张继科第一次被曝涉赌,早在2004年和2015年,就有媒体报道张继科在外出比赛过程中有涉赌的可能性。

  此时,占据微博热搜多日的张继科本人,在之前的几番发声过后选择了沉默。4月3日有消息流出称,张继科不愿再回应此次事件的原因之一为“他不太愿意自己处在风口浪尖上。”但此事的发展显然不会因此戛然而止。

  张继科选择沉默后,媒体对张继科的商业版图进行了盘点,作为最快获得大满贯的乒乓球运动员,又因里约奥运会“出圈”,虽然多年未参加乒乓球比赛,但张继科却参与了多档节目的录制,收获了众多品牌代言,年收入曾一度高达6000万元。

  当初慕名而来的品牌方,在这场风波还未有定论之前,便纷纷作出了调整。网友发现安踏和一汽丰田已删除官方微博中与张继科有关的物料,很多其他品牌也相继声明已与张继科结束合作。

  张继科事件掀起的飓风不仅席卷了文娱界,事件中涉嫌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也引起中央政法委的关注。4月3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公号发文表示,此次事件中要查清:有没有人违法犯罪,有没有人造谣诽谤、有没有人浑水摸鱼,字字玑珠,铿锵有力!

  4月4日,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对于此前媒体报道张继科出国比赛时去赌场的传闻,当时并未收到过相关情况的举报。山东省乒羽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张继科已非运动员编制,该中心对其不负有管理责任。

  目前,张继科一事尚无定论,但就目前情况来看,此事并不只是娱乐事件,断然不能被当成娱乐八卦来消解,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更应引起重视。张继科事件中涉及的赌博、拿私密照抵债都是违法行为,而求找私密视频的网友也同样可能涉嫌犯罪。因此,多家媒体就此事发表评论,相信其中是非曲直,自有公论。我们也期望风波之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得到公正对待。

  对于此次再度陷入赌博传言,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政告诉记者,从曝光内容不难看出,张继科所欠巨额债务多为赌博而欠下的赌债,这本身已经涉及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参与赌博的赌资较大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而如果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甚至还可能涉嫌构成赌博罪,依据《刑法》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在李微敖回应中提到的一桩S先生以私密视频敲诈某女明星的旧案中,据他了解,张继科在此案中以证人身份出现,证实了拍前女友私密视频和照片,并将视频中的一段给S先生看等“实锤”。那么传播前女友隐私视频违法吗?

  朱政律师认为,在S先生的敲诈勒索案件中,视频来源是一大关键。因为,未经允许传播他人的隐私视频,不仅属于侵权行为,若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依法将承担行政处罚或者刑事的法律责任。究竟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还需要公安机关结合隐私视频的具体内容以及视频内容是否含有淫秽信息等作出进一步判断与认定。

  虽然一般的私密视频并不含有淫秽色情的内容,不涉及到《刑法》所调整的范围,但若当事人不希望视频内容被大众所知晓,根据法律规定,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传播这类隐私视频,在民事上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若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人将面临拘留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

  如果视频内容含有描绘性行为或者展露私密部位,则属于含有淫秽信息的隐私视频,传播这类视频,不仅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若达到一定条件和标准的,甚至可能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传播这类含有淫秽内容的隐私视频,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如果制作、传播这类视频是有牟利目的,且达到了法定数量标准的,可能会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来定罪量刑,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法律制裁。

  有不少网友质疑,根据目前曝光的信息来看,债主S先生在从张继科处得到几段隐私视频后,拿着欠条和视频逼某女明星代偿债务。该女明星报警后,S先生因为敲诈勒索被判刑7年,罚款5万。那么,提供视频的张继科,是S先生敲诈勒索犯罪的共犯吗?

  朱政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如果张继科将私密视频交给债主S先生,其目的是想与其合谋敲诈勒索景女士,则不论由谁来具体出面,张继科都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反之,如果张继科只是将私密视频给到债主,却没有与其共谋敲诈明星景女士的故意,也没有参与实施敲诈勒索的其他环节,那么张继科则不会承担敲诈勒索的刑事责任。

  张继科能在这一案件中以证人身份“全身而退”,至少在当时,并无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共犯。但随着事件的不断发酵,是否会有新的证据曝出,还尚未可知。

  张继科方面也做出了反应。4月2日,北京青年报报道称,针对赌博欠债和传播女演员隐私视频传言,张继科代理律师在回答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个事情其实已经做过回应,一个是工作室已完全否认,“再一个,我们接受委托正在调查侵权的事实,马上准备起诉。”

  对于“张继科”刷屏现象,中央政法委也就此发声。4月3日晚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发文回应《“张继科”刷屏,要查清三件事》。文章称,“巨额赌债”“女星私密视频”“敲诈勒索”……当这些关键词集合到一起时,一场流量的狂欢已然开始。“搬来小板凳吃瓜”是网友的普遍心态,网友可以有,但有关部门不行,切实肩负起职责,才能扫清网上的一地鸡毛。文章还表示,要查清有没有人违法犯罪,要查清有没有人造谣诽谤,要查清有没有人浑水摸鱼。“所谓‘网络热点’就应当在法律与秩序的轨道上归于平寂,让所有人在惩恶扬善的“大结局”中收获安心,这是所有网友的心愿,这个心愿理应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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